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1-25 11:37:03 信息来源: 阳城县人民政府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域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控的

通    告


近段时期以来,晋阳高速阳东收费站取消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加之县城周边道路水毁严重,货运车辆大量驶入县城滨河东、西路通行,造成路面损毁、桥梁不堪重负,道路严重拥堵,影响县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和居民出行安全,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21年11月25日零时起,对县城区域实行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析城大道立交桥至下芹桥、阳端线0KM-600M、美溪路、惠泽路。

二、限行车辆:货运车辆(重中型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三、限行时间:全天

四、绕行路线:货运车辆可绕行晋阳高速阳北站---阳礼大道---愚公大道---阳蟒高速阳南站---阳杨线尹庄至惠阳煤业路口---白桑---苽底桥---阳济路;晋阳高速阳北站---汉上---町店---八芹线---八甲口快速通道---阳济路。

五、开通绿色通道: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餐饮经营、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医疗废物转运、殡葬车等关系民生的车辆,必须先行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通行,外埠车辆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需到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军车(含武警车辆)、消防救援车、工程救险车、道路清障等专用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限行要求: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必须尾气排放合格。运输易遗撒物品的,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抛洒;运送渣土车辆,必须保持车身干净。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路段以及未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货运车辆闯禁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现场执法固定证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356-4222990

特此通告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文档附件:

隐私条款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阳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山西·阳城县政府网站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628号 晋ICP备14004478号 网站标识码:14052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