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药材产业建设步伐,推进中药材保险高质量发展,降低中药材种植风险,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以促进中药材增效、种植户增收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为基础,以农户自愿为前提,试点推行特色中药材保险,提高我县特色中药材产业防灾减灾抗灾能力,降低种植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种植户收入持续增长,推动我县特色中药材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实施期限
按照“鼓励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本项目试点实施期暂定3年,即2023-2025年。
三、试点品种
本次试点品种为连翘、山茱萸,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逐步增加试点其它中药材品种。
四、保险范围
在阳城区域范围内,人工种植、产权清晰、主体明确、集中连片,树龄2年以上,投保面积1亩以上(具体参照中央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范围),承保面积的确定以乡镇、村委会核实为准。
五、保险方案
1.保险标的: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生长正常、管理规范的连翘或山茱萸。
2.保险责任:应涵盖常见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主要病虫害。
3.保险金额及费率:
连翘保险金额1000元/亩、费率6%,保险费60元/亩;山茱萸保险金额1000元/亩、费率6%,保险费60元/亩。
4.保险期限:
自保险标的花期起,至成熟采收完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5.赔偿处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对应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面积×损失率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损失产量(或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正常产量(或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数量)
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的,按全部损失计算赔付,发生全部损失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表
生长期 | 花期 | 40% |
定果期 | 60% | |
盛果期 | 100% | |
收获期 | 以100%为标准,每采收1%减少1个百分点 |
注:已采摘90%(含)以上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费补贴办法
保费由县级财政、中药材种植户分别按7:3的比例负担。
中药材每亩补贴保费42元、种植户负担18元。
七、理赔流程
1.报案;
2.查勘定损;
3.理赔计算;
4.核赔;
5.结案打款。
八、组织实施
(一)相关部门、承保机构要提高开展特色中药材保险试点工作的认识,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中药材种植户积极投保,推动特色中药材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特色中药材保险试点工作,切实做好本实施方案的组织推动工作,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种植户投保的发动引导工作、保费收缴工作、大面积灾害的核损理赔工作和灾害预防工作。
(三)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特色中药材保险的宣传、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保险服务工作,推动我县特色中药材保险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2023年2月10日
阳城县特色中药材保险试点
实施方案有关依据
中药材保险金额1000元/亩,费率6%,保费60元/亩。保费补贴财政70%,农户30%。
参照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药材产业化联合体试点的通知》(晋财农[2019]113号);
《晋城市1+N防贫保险》实施合同;
《陵川县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陵脱贫攻坚字[2018]26号);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平顺县财政局关于对中药材保险进行补贴的通知》(平农[2022]26号);
《中原农险河南省地方财政连翘种植保险条款》。
根据以上依据,综合确定。
阳城县特色中药材保险试点
财政配套资金概算
中药材预计投保面积5000亩。按每亩1000元保险金额概算,每亩需财政配套保费42元,共需财政配套保费资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