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阳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阳编办字[2021]7号),我单位已并入阳城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阳城县文物博物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阳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同意,阳城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阳城县文物博物馆)承接阳城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君丽
电话:0356-4232262
阳城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