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县政府同意,准备在2021年春节期间对粮、油、肉、菜等主要副食品实行价格补贴供应。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将确定一批有能力,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科学规范、文明诚信、业绩良好,自愿承担风险并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积极配合县政府完成供应工作的单位承担供应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安排
(一)价格补贴供应品种
面粉、食用油、猪肉、蔬菜
(二)价格补贴供应范围
县域内居民
(三)价格补贴供应时间
2021年2月5日——2月9日(农历腊月廿四——腊月廿八)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申报企业经营的主营品种含供应品种,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二)企业证照齐全;资金、营销、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定,账务健全,近年业绩良好;商品购销索证索票、台账、检验报告健全。
(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完整有效,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及措施。
(四)能够自愿并按照规定的供应品种、供应价格、供应时间、供应要求完成供应工作。
(五)申报供应肉类的企业须具备本县生猪定点屠宰资质并自备500吨以上储量的冷藏(冷冻)库;申报供应蔬菜的企业须具备3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年批量3000万斤以上能力,自备不少于150吨恒温保鲜、冷冻库;蔬菜种植户须达到种植规模150亩、年产120万斤以上并获农业部门无公害认定。
(六)申报粮油加工、供应的企业应签订有应急供应协议,从事面粉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许可,有一定生产规模并符合应急加工要求。
(七)布局合理、交通便利,在县城范围内有市场供应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资料及程序
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下列申报资料:企业简介、申请书一式二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账号;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申报企业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企业有主管部门的必须有主管部门意见。
蔬菜、猪肉经销企业提供的资料报送县商业资产服务中心三楼企管股(联系人:苏金霞,联系电话:4223250)审核。
面粉、食用油经销企业提供的资料报送县发改局二楼粮管股(联系人:赵永国,联系电话:4238565)审核。
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地查验后,按规定标准评选出最终的市场供应企业。
四、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2021年1月20日-22日,确定后的市场供应企业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未入选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阳城县春节市场供应工作领导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