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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次提高

发布时间: 2025-01-20 14:53:43 信息来源: 阳城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助标准,发放1-6月提标资金共计1390017元,进一步增强了我县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

于玉祥是凤城镇中李丘村村民。2016年,他新增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从最开始每个月领308元,到今年每个月领取893元,补助标准的提升让所有像于玉祥这样的困难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

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升关爱行动是今年我县确立的12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将这一民生实事做好做实,县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保障标准的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入户,对困难群众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核实,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据了解,从202411日起,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月7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9元,达到每人每月962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75元,达到每人每月915元。分散供养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79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也提高为每人每月8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109元。

截至目前,我县2024年度提标补发资金1390017元,惠及群众11458人,已经全部发放到位。供养补助标准的提升,不仅有效降低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更提升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也为我县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编:范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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